王国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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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经历


王国祥律师1968年10月生人,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朝阳区刑事业务研究会委员,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案件的律师库名单,擅长对重特大死刑复核案件的辩护。


王国祥律师专项办理重特大、疑难复杂类刑事案件,曾受到中央巡视组、最高人民法院、省级公安厅等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王国祥律师辩护实操经验丰富和辩护抗压能力极强。


王国祥律师工作35年,兢兢业业,锐意进取,现为北京锟涵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王国祥律师的主要著作:《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土地房屋征收安置补偿业务实用大全》、《北京副中心阳光拆迁法律实操指引》。


▌从警经历


王国祥律师早年毕业于公安院校,而后分别在南京大学、北京大学深造,取得法学硕士、EMBA学位。在公安机关工作20年,深谙刑事案件中立案、定性、侦查、证据调取、移送各项办案环节。


▌执业领域


王国祥律师对刑事案件具有丰富的基层实操经验,特别是对刑事案件的立案、侦查、证据收集、案件定性、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审查起诉、现场庭审方面具有敏锐的洞察力和娴熟的辩护力。


在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后,对公安机关、监察机关的立案监督、不予立案、不予逮捕、羁押必要性审查、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移送起诉等程序方面,王国祥律师具有娴熟的沟通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在公诉机关的审查起诉中,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证据不足不起诉等方面,王国祥律师具有丰富实战经验,对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的研究比较透彻,能够与公诉人关于犯罪嫌疑人有利辩护方面进行良好的有效沟通。


在审判机关审理案件过程中,非法证据排除、有罪免予刑事处罚、缓刑适用、自由裁量权的量刑方面、罪名由重罪变更轻罪的定性方面,王国祥律师具有独到的辩护技巧。


王国祥律师的20年警察阅历为以后从事刑事辩护律师打下了坚实的实战基础,特别是对刑事辩护中职务犯罪颇有研究,深谙监察机关对公职人员的调查、定性、留置、财产前期处置、移送起诉等办案程序,对公职人员的职务犯罪的辩护具有丰富的辩护经验,对案件办理中的非法证据排除独辟蹊径、深度研究,对后续审判中的罪名和量刑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代表性案例


1、中央巡视组、广东省公安厅督办的湛江市庞某某涉黑案件作为43人61名辩护律师案件的第一辩护人成功辩护案例----案号(2022)粤08刑初106号;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郭某勇故意杀人案件的辩护----案号(2022)最高法刑核72164905号;


3、山东省某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李某某贪污、挪用公款案件的辩护----案号(2018)鲁1424刑初160号;


4、北京市监察委、北京市监狱管理局关注的北京赵某徇私舞弊减刑案件辩护----案号(2021)京0115刑初1806号;


5、河南省张某某贩卖毒品罪经辩护改判案例----案号(2022)豫 02 刑终 434 号;


6、山东省梁某某诈骗案经辩护变更为合同诈骗案件----案号(2022)鲁13刑终134号;


7、安徽省徐某某诈骗案经辩护变更为合同诈骗减少刑期案件----案号(2022)皖03刑终187号;


8、天津市董某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辩护----案号(2021)津0115号刑初670号、(2021)津01刑终650号;


9、北京于某某诈骗案经过辩护变更为合同诈骗案件----案号(2021)京0105刑初3616号;


10、北京市覃某伦诈骗案取保候审成功案例;


1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刘某伟故意杀人、抢劫死刑复核案件的辩护----案号(2021)新刑终98号;


1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胡某添制造毒品死刑复核案件的辩护----案号(2020)鄂刑终119号;


1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黄某浩故意杀人死刑复核案件的辩护----案号(2021)粤刑核61174816号;


1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张某现故意杀人死刑复核案件的辩护----案号(2021)鲁刑终497号;


1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黄某甜贩卖毒品死刑复核案件的辩护----案号(2019)桂刑终292号;


16、山东省高某非法传销案件----案号(2018)鲁1326 刑初512号;


17、广东省李某诈骗案经过辩护变更为合同诈骗案;


18、山东省吴某东侵犯著作权罪案取保候审成功案例;


19、北京市覃某伦诈骗罪案取保候审成功案例;


20、北京市赵某琦传授犯罪方法罪案取保候审成功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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