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非律师:为何手握遗嘱却分不到征收宅基地补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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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父亲去世前留下遗嘱,将宅基地上5间房屋留给照顾起居的女儿,可宅基地上的初始登记人是老人的儿子,也就是家中大哥。

15年过去了,村委会突然说征地拆迁,家庭问题爆发了,究竟是手握遗嘱的女儿能拿到拆迁补偿还是办理宅基地登记的儿子拿到拆迁补偿款呢?

北京怀柔区的李大姐就遇到了这个问题,原本以为手里有父亲留的遗嘱,自己却没拿到征地补偿款,到法院起诉拆迁人某建设公司,一审败诉法院没有支持她要求的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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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锟涵律师事务所征地拆迁事务部陈非主任律师说:“李大姐家的纠纷很具有典型性,嵌套多个法律问题,既有分家析产、遗嘱继承的法律关系,有存在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的法律关系,还夹杂行政许可的法律关系,李大姐应如何主张自己的权益才能拿到征拆补偿款呢?”

听陈非主任这么一说,李大姐遇到的是世纪难题呀!谁像李大姐似的遇到这样的问题,谁都是消防龙头打不开——干着急。

陈非主任认为李大姐一审败诉的主要原因是没有理清自己的法律地位,告拆迁人某建设公司的诉讼方向错误导致了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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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留的宅基地登记人是李大姐的大哥,那李大姐就不属于被拆迁人,不具有提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诉讼主体资格,即父亲的遗嘱不能对抗《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上宅基地初始登记人——李家大哥。

李大姐应该按照分家析产纠纷提起诉讼,主张自己的权益,以父亲的遗嘱作证据提起分家析产诉讼,将拆迁补偿的安置房和补偿款根据法律规定和证据规则进行依法分配,李大姐争取到自己合法份额的可能性就比较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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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大姐败诉后,不甘心,没有听取陈非主任的诉讼方案,而是将区住建委告上法庭,要求确认区住建委认定某建设公司拆迁许可证行为违法,请求法院撤销拆迁许可证,依旧一审、二审败诉。

某建设公司按规定进行了房屋拆迁许可证的申报,手续齐全,与被拆迁人李家大哥(宅基地的初始登记人)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协议合法有效,某建设公司属于有证拆迁,李大姐再次因诉讼方向错误导致了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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锟涵诉讼可视化通过逻辑性进程、图表和模拟等形式呈现法律事实和证据,将李大姐这类多层嵌套的复杂问题直观地理清关键信息和逻辑关系,从而帮各位当事人有效破解复杂法律概念,解决证据链条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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