锟涵律所·法律研究 | 取保候审:把握黄金七天(上)认罪认罚就可以办理取保候审? 根据《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座谈会纪要(二)》(法〔2015〕382号)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认罪并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的,在保障诉讼顺利进行且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优先适用取保候审。”似乎看起来是一场很划算的“交易”,但这认罪认罚书就能随便签吗? 从犯罪嫌疑人第一次被拘传到签订认罪认罚书,这期间大概有七天左右的时间。在这宝贵的黄金七天里,律师要做的就是安抚家属和犯罪嫌疑人,在不了解真相之前,不要让犯罪嫌疑人轻易签署认罪认罚书。 当犯罪嫌疑人被拘传后的24小时内,公安机关会对其进行第一次的询问和录笔录,我们称这第一份笔录为“最干净的笔录”。对于犯罪嫌疑人来说,第一次被拒传常常会感到惶恐不安,缺乏相关刑事法律知识的他们,对于案件的严重程度并不清楚,也不知道应该如何应对。许多人在不知所措中进行了口供,匆匆地签下了文件,甚至草率地同意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对于犯罪嫌疑人来说,在做第一次笔录时务必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犯罪嫌疑人一定要对案情进行全面供述,特别是涉及对自己有利的情况,应认真辩解。不管案件的性质是有罪甚至罪重,调查机关都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深入挖掘;但是对于犯罪嫌疑人罪轻或者无罪等这些有利的情况,反而不一定会被问及或者记录下来。在询问中,犯罪嫌疑人应保持警觉,若司法机关只询问不利的问题时,一定要将对自己有利的情况一并提出。 其次,在完成笔录后,务必仔细阅读,逐字逐句地核对,不要直接签字。因为犯罪嫌疑人完全不清楚笔录中记录的内容是否与原话和原意相符。若有出入,务必提出修改意见。 在第一次笔录阶段,犯罪嫌疑人需要明确自己的权益,包括保持沉默权、选择律师的权利、以及做笔录时的权利等等。这个阶段一般不超过24小时,在此之后公安机关会选择将犯罪嫌疑人释放,否则会变更其他强制措施,将犯罪嫌疑人进行拘留,这时候案件就开始棘手起来了。 在第一次拘传后,公安机关可能会对案件进行进一步调查,收集更多的证据。如果他们认为有必要,很有可能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拘留。拘留决定作出之后,公安机关会在24小时之内给犯罪嫌疑人家属出具《拘留通知书》。在这个阶段,很多家属可能才知道自己的家人已经“进去”了,此刻家属们千万要保持冷静,不要被警方的压力影响判断,应尽快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旦宣布执行刑事拘留,公安机关在接下来的24小时内必须立即进行送押工作,以确保被拘留人员能够尽快被送到看守所羁押。在完成送押工作后,第二次笔录将在看守所内进行。这份笔录的起始点必须在宣布刑事拘留后的24小时内,用于记录被拘留人员对刑事拘留措施是否有异议以及相关理由的陈述。 这段期间,被执行刑事拘留人员有权拒绝侦查机关进行与送押无关的工作。这意味着在被宣布执行刑事拘留后,被拘留人员可以拒绝参与任何与送押无关的活动。此举是为了保护被拘留人员在刑事拘留阶段的合法权益,并确保不会利用其情绪波动进行审讯。因此,任何在这段期间利用被刑事拘留人员形成的材料都因为合法性问题而失去了证据资格。 总之,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拘留人员在被宣布执行刑事拘留后的24小时内应被押送到看守所,并进行第二次笔录,即"刑拘后24小时讯问笔录"。这份笔录的编写旨在记录被拘留人员对刑事拘留措施是否有异议以及相关理由的陈述,以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任何违背这一初衷的行为将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要求。 本文旨在法规之一般性分析研究或信息分享,不构成对具体法律的分析研究和判断的任何成果,亦不作为对读者提供的任何建议或提供建议的任何基础。作者在此明确声明不对任何依据本文采取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承担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