锟涵律所·法律研究 | 取保候审:把握黄金七天(下)认罪认罚就可以办理取保候审? 根据《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座谈会纪要(二)》(法〔2015〕382号)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认罪并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的,在保障诉讼顺利进行且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优先适用取保候审。”似乎看起来是一场很划算的“交易”,但这认罪认罚书就能随便签吗? 从犯罪嫌疑人第一次被拘传到签订认罪认罚书,这期间大概有七天左右的时间。在这宝贵的黄金七天里,律师要做的就是安抚家属和犯罪嫌疑人,在不了解真相之前,不要让犯罪嫌疑人轻易签署认罪认罚书。 两次笔录做完之后,已经过去了四十八小时。 之后,司法机关就会根据两次口供进行讨论,在此期间公安机关还会同步进行侦查取证,获取更多的证据和线索。最后,结合口供与证据,在3-4天后得出一个初步的结论,一般在第五天的时候会再让犯罪嫌疑人结合司法机关得出的结论签订认罪认罚具结书。 至此,距离第一次笔录,已经过去了非常宝贵的七天时间。在这七天的时间里,犯罪嫌疑人会时刻面临签署认罪认罚书的选择,并且可能会给予您办理取保候审的条件。根据《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座谈会纪要(二)》的规定,如果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并同意适用速裁程序,可以优先适用取保候审,这似乎是一场很划算的“交易”。然而,我们需要认识到,是否轻易签署认罪认罚书是一个重要的决定。 在签署认罪认罚书之前,我们必须明确一点:在不了解真相之前,不宜轻易让犯罪嫌疑人签署认罪认罚书,因为这将对案件的进展和后续审判产生重大影响。认罪认罚书的签署意味着承认自己的罪行,并且案件将进入到速裁程序或者简易程序,不利于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如果犯罪嫌疑人在没有充分了解案件细节、证据和法律后果的情况下签署认罪认罚书,可能会面临不可挽回的后果。 因此,了解签署认罪认罚书的后果和风险至关重要。家属们应该与律师合作,仔细研究案件的证据和法律条款,确保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签署认罪认罚书是重大决策,必须在充分了解案件细节、证据和法律后果的基础上做出。只有在与律师合作、评估后果和风险的基础上,才能做出明智的决策,确保公正的审判和合法的权益。 对于简单刑事案件,公安机关通常在7天内提请检察院进行审查批捕。然而,对于涉及流窜作案、多次作案或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公安机关最长可以在拘留后的30天内提请检察院审查批捕。在公安机关提请检察院审查批捕之前,律师理论上可以向公安机关提交取保候审申请。 对于7天内提请批捕的情况,律师在会见后可以直接与公安承办人员沟通,并提交取保候审申请书。但对于30天内提请批捕的情况,不宜过早提交取保候审申请书。在这种情况下,公安承办人员可能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多次讯问,并在初步收集整理案件证据之前不会考虑取保候审,具体的提交时间需要律师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与承办警官沟通确定。 在第一次拘传后的七天内,我们有机会向公安机关申请取保候审。对于一般的刑事案件来说,这七天是非常宝贵的时间窗口。在这期间,公安机关会对案件进行进一步调查和收集证据。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到了犯罪嫌疑人被拘留的第七天(也就是黄金七天的后一天),公安机关要么会改变强制措施,可能是释放、逮捕,或者继续延长拘留时间。 在这黄金七天内,取保候审是重要的选择,但是为了取保候审而轻易认罪认罚是不划算的。在这段时间里,我们应该保持冷静,不受外界压力影响,积极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律师将能够为我们提供法律咨询和辩护,确保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在犯罪嫌疑人被拘传24小时内录第一次笔录,到之后被拘留的过程中,我们需要充分利用这黄金七天的时间,与律师密切合作,了解案件的进展和相关法律事宜。只有在了解真相之后,我们才能做出明智的决策,为自己提供最好的法律支持。不要轻易认罪认罚,而是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确保案件的平等、公正、公开。 本文旨在法规之一般性分析研究或信息分享,不构成对具体法律的分析研究和判断的任何成果,亦不作为对读者提供的任何建议或提供建议的任何基础。作者在此明确声明不对任何依据本文采取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承担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