锟涵律所·法律观点丨一部“抓娃娃”给我们带来的法律思考丨闫丽芳律师最近,《抓娃娃》这部电影火爆暑假影院,电影讲述了超级富豪马成钢夫妇未来将儿子马继业培养成为一名合格的接班人,选择隐藏其富豪身份,在儿子面前扮演贫困角色,并对其生活和学习进行全方位的监控和指导。作为一名法律人,在观影之后也引发了一些法律思考。 影片中,马成钢夫妇偷看儿子的日记本,在家里和儿子上学的路上安装摄像头全方位监控,已经侵犯了马继业的隐私权。隐私权是指公民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搜集、利用和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权利。日记属于个人隐私,马成钢夫妇未经本人同意擅自查阅日记并擅自向其教育团队人员公开日记内容,已经侵犯了马继业的隐私权。 现实生活中,很多孩子用自己的零用钱购买商品。更有的学生游戏充值,直播打赏,如果家长发现金额过大是否可以追回呢?影片中,马成钢作为未成年人利用自己家庭小管家的身份买菜、买平板电脑,是否有效呢?是否有效要看其买卖行为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是否相适应。我国民法典规定,八周岁以上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马继业购买价值几元的蔬菜的行为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因此马继业可以独立实施。马继业购买价值超过千元的平板电脑的行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该买卖合同需要其法定代理人即马继业父母的追认。若马成钢夫妇追认,则合同有效;若马成钢夫妇明确拒绝追认或者未作表示,均视为拒绝追认,则该买卖合同不发生效力。 人生就像抓娃娃,你永远不知道下一个抓的是什么。电影作为一种艺术创作,在给大家带来欢乐的同时,也引发了我们对家庭关系、教育方式等问题的思考。在现实生活中,影票中的养娃模式相对较少,但它也提醒人们在教育孩子和处理家庭关系时,要尊重个体的自由和权利,建立在真诚和信任的基础上,避免过度控制和操纵。 本文旨在法规之一般性分析研究或信息分享,不构成对具体法律的分析研究和判断的任何成果,亦不作为对读者提供的任何建议或提供建议的任何基础。作者在此明确声明不对任何依据本文采取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承担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