锟涵律所·法律观点 | 被造谣?刘强东章泽天报案 | 李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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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关刘强东、章泽天夫妇的谣言在网络上广泛传播,水军账号通过组织性的方式大肆散布、传播不实信息,对他们的家庭和私人生活进行恶意抹黑。

这一事件迅速引发公众关注,同时也引发了对网络谣言背后法律责任的深思。已经有许多的案例告诉我们,在网络随意发表和传播不实言论是要负责任。但究竟怎样才算是造谣?何种程度的造谣要负责任?网络造谣又要负什么责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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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誉权是指公民或法人享有的关于自身社会评价的权利,受到他人恶意攻击或捏造事实而导致社会评价降低时,即构成对名誉权的侵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24条的规定,名誉权的保护对象包括人格尊严和社会评价,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通过捏造或歪曲事实,损害他人的名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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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刘强东、章泽天一案中,大量虚构他们加入某些组织、编造私生活不实信息的谣言显然对二人的社会评价产生了负面影响。短时间内大量谣言被传播,已达到严重损害其声誉的程度。依据《民法典》,这类行为符合名誉侵权的构成要件,造谣者的行为可以认定为对刘强东、章泽天夫妇名誉权的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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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认定造谣者的行为违法,关键在于证据的收集与认定。根据法律规定,必须证明造谣者捏造并散布虚假事实,且这些虚假事实已经对受害者的名誉造成了实际损害。在这一过程中,证据的充分性至关重要。

证据可以包括:

1. 网络截图,记录谣言的具体内容和传播路径。

2. 社交媒体上的传播记录,显示谣言的扩散范围。

3. 证人证言或相关鉴定,确认谣言的虚假性及其对受害者社会评价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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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法律对于“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也十分明确。例如,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若捏造的谣言信息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被转发500次以上,可认定为情节严重,涉嫌构成刑事诽谤罪。对于刘强东和章泽天的案件,大量谣言在短时间内被广泛传播,已符合“情节严重”的标准,构成违法行为的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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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恶意造谣的自媒体和个人用户,若其行为符合刑法中“情节严重”的构成要件,则可能承担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6条的规定,诽谤罪是指捏造事实、公开散布、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并破坏他人名誉,且情节严重的行为。若被认定构成诽谤罪,造谣者可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等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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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次事件中,水军账号有组织地大规模传播谣言,已达到“情节严重”的标准,极有可能构成诽谤罪。造谣者不仅可能承担刑事责任,还需面对民事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精神损害抚慰金和其他必要费用。

此外,若谣言的传播行为影响了社会秩序或引发了公共恐慌,相关造谣者还可能面临《刑法》中寻衅滋事罪或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的指控,刑罚可能更加严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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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事件给公众和媒体敲响了警钟。在社交媒体时代,信息传播速度极快,谣言一旦扩散,往往难以遏制。因此,媒体、自媒体以及个人用户应当谨慎行事,避免随意发布未经核实的信息。一旦参与谣言的传播,极有可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此次刘强东、章泽天夫妇通过法律手段维权,不仅是对个人名誉的保护,也是在为社会倡导网络空间的良好秩序。希望法律能对此类侵权行为采取严厉的制裁措施,以防止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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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旨在法规之一般性分析研究或信息分享,不构成对具体法律的分析研究和判断的任何成果,亦不作为对读者提供的任何建议或提供建议的任何基础。作者在此明确声明不对任何依据本文采取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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