锟涵律所·律师观点丨男子向大熊猫兰香砸整瓶可乐丨徐玉环律师近日,重庆动物园一男子向大熊猫兰香砸整瓶可乐引发网友热议,大部分网友十分愤慨,对男子的行为表示谴责,并有部分网友有疑问:该男子行为是否构成寻事滋事?将面临哪些处罚? ■ 1月5日,熊猫兰香正惬意地躺着吃竹子,突然飞来一瓶可乐,与兰香的头部擦着飞过。据目击者付同学称,当时熊猫在吃竹子,突然一声巨响,便看到男子把可乐砸向熊猫! 大熊猫兰香被吓到双手抱头!扔可乐男子被指责后更嚣张:我喊熊猫喝可乐有错吗。事发后饲养员拿食物把熊猫引导到安全的地方。随后,游客围着斥责该男子,该男子竟还敢恶人先告状,报警称被围攻,警察到场后将其带走。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六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有保护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寻衅滋事是指行为人结伙斗殴的、追逐、拦截他人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其他寻衅滋事的行为。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本案中该男子将可乐砸向熊猫,恶意投打伤害动物很显然是违法的,其行为可能会构成寻衅滋事。如果公安机关认定该男子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话,则他可能会面临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若是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处罚结果公安部门会进行公告,相信公安会给兰香一个公道。 尊重是相互的,动物作为人类的好朋友,在参观时应文明参观,尤其是熊猫作为我们国家的国宝,它们是我们民族文明的瑰宝,给我们国家及全世界提供了巨大的情绪价值,我们应该爱护它们,不仅是熊猫,保护野生动物是每个公民的责任。 本文旨在法规之一般性分析研究或信息分享,不构成对具体法律的分析研究和判断的任何成果,亦不作为对读者提供的任何建议或提供建议的任何基础。作者在此明确声明不对任何依据本文采取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承担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