锟涵律所·何文律师|非法拘禁案,以不作为刑事案件处理结案
▌案件名称:郝某某等非法拘禁案 (本案经辩护人和办案机关沟通协调辩护后,最终以不作为刑事案件处理结案) ▌案由:涉嫌非法拘禁罪 ▌案件类型:刑事
▌案件情况概述 2017年7月,因被害人赵某某欠钱不还并且不断骚扰郝某某朋友妻子。应朋友邀请,和朋友一起用宝马车将赵某某带到团泊湖边进行质问。在这期间,郝某某朋友采用鞋底抽脸和逼迫赵某某脱衣并朝身上泼辣椒油等方式阻止赵某某的反抗。被害人赵某某乘他们不备,跳入团泊湖逃离。赵某某上岸后报警,案发。当时正值疫情,天津市公安分局西青分局于2022年7月26日对郝某某以非法拘禁罪取保候审,于2022年8月22日移送到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当事人担忧 当事人担心会被判刑,咨询了很多律师。基本上都认为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当事人及其家属对此案几乎不抱有希望,非常悲观。
▌接受委托 后来经朋友介绍,找到了同案另一位被告人的辩护人。同案另一位被告人的辩护人和我认识,就又向委托人推荐了我。 ▌案件突破 接受委托后,我发现两个重大突破口: 1、被害人存在重大过错,不仅欠钱不还且不断骚扰被告人的妻子; 2、被告人的行为并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另外两位辩护人也都同意我的意见。 有鉴于此,我带头向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检察院提交了《不予起诉申请书》。 ▌案件结果 大约过了一周,承办检察官通知三被告到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检察院进行了说服教育后口头宣布本案不再作为刑事案件处理。 然后告知三被告去天津市公安局西青分局接受处罚。后三被告到天津市公安局西青分局汇报情况后,西青分局将本案作为治安案件对三被告人罚款200元了结此案。当事人对此结果非常感谢。 此案结案后,当事人及其家属非常感激。邀请我们几位辩护人在天津某知名饭店开了庆功宴表示感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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