锟涵律所·律所动态:公益普法讲座·校园教育惩戒法律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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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28日,北京锟涵律师事务所主任孙毅律师与李峣律师应邀赴北京市和平街第一中学,为全校老师开展了一场题为“中小学教育惩戒的尺度与温度”的专题法治讲座。本次活动旨在帮助教育工作者准确把握教育惩戒的法律依据、实施边界与责任归属,提升依法育人的能力。
讲座伊始,锟涵律所执行主任戴陆宇提到,校园是培育未来的摇篮,依法处理学生违规行为、防控校园风险,既是对学生权益的保障,也是对教育秩序的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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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毅主任教育惩戒的理论基础出发,强调惩戒行为须立足“趋利避害”的人性本能,遵循《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等规章,在合法性、教育性与公平性框架内实施。他系统梳理了一般、较重与严重三类惩戒措施的适用情形与程序要求,并明确指出八类禁止行为,包括体罚、变相体罚、侮辱人格、集体惩罚、学业惩戒、情绪化惩戒、指派学生惩戒等,提醒教师严守法律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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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峣律师则结合《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通过最高法发布的典型案例,深入剖析学校在学生伤害事故中的角色与责任。他强调,学校承担的是教育、管理、保护职责而非监护责任,并详细区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校园伤害中适用“过错推定”与“过错责任”的不同规则。他指出,学校是否尽到管理职责是责任认定的关键,并通过案例说明教师依法实施合理惩戒不受追责,但若未及时制止暴力或未尽管理义务,则须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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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场讲座内容扎实、案例丰富既有法律条文的精准解读,也有实践操作的细致引导,受到在场教师的一致好评。此次活动为学校依法管理、教师依法从教提供了清晰的法律支撑和实操指南,进一步推动了校园法治环境的建设与完善。
未来,锟涵律师事务所将继续践行社会责任,持续开展普法公益行动,深入学校、社区及企业,围绕教育、未成年人保护、校园安全等热点领域提供专业法律支持。锟涵期待通过与社会各界的深度合作,共同构建更加规范、安全、和谐的法治化育人环境,为法治社会建设贡献力量。
图片本文旨在法规之一般性分析研究或信息分享,不构成对具体法律的分析研究和判断的任何成果,亦不作为对读者提供的任何建议或提供建议的任何基础。作者在此明确声明不对任何依据本文采取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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