锟涵律所·新规解读:《网络测评活动规范》项下测评主体合规义务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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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测评活动规范》的施行,标志着网络测评行业正式进入强监管周期。该《规范》并非指导性文件,而是具有强制执行力的行为准则。过往某些业内惯常操作,在《规范》框架下已构成违法,部分严重情形甚至涉及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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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规范》要求的七项核心合规义务,建议逐一对照排查,并留存自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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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样品来源合规。测评样品必须通过公开市场渠道自行购买或委托购买,并保留购货发票或凭证。使用经营者“专供”或“特制”样品,测评内容可能被认定为虚假广告,发布者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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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利益关系披露。若存在经济往来或其他利益关系,须在内容封面、标题或开头处,以显著方式标明“广告”或“合作推广”。未予披露者,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面临行政罚款及民事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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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量化测试资质。内容涉及具体数值、性能指标等定量结论的,必须委托具备CMA资质的检测机构实施检测并公示报告。自行编造或篡改数据,涉嫌构成虚假广告罪或诈骗罪,相关责任人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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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主观体验标注。结论为个人感受且无客观数据支撑的,须在显著位置声明“个人主观体验,仅供参考”。未作声明,可能被认定构成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需对消费者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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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对比评测原则。进行商品或服务横向对比时,须保证评价标准、测试条件客观统一,不得恶意贬低特定竞争对手。超出合理评论边界,构成商业诋毁,须承担商誉侵权的民事赔偿责任,情节严重者还涉及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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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广告内容标识。任何形式的商业推广内容,均须明确其广告属性,不得以“测评”“开箱”等名义规避标识义务。监管部门有权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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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失实内容纠错。发现已发布内容存在不实信息,须立即在相同位置发布澄清说明并采取置顶等措施消除影响。放任不实信息传播,将视为故意侵权行为,可能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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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MCN机构的连带责任。根据《规范》精神及相关法律法规,MCN机构对其签约网络用户的测评内容负有审核与管理义务。若机构组织、策划或放任违规测评内容的制作与发布,需与发布者承担连带法律责任。建议机构立即建立内容发布前的合规审查流程,并保留审查记录以作免责抗辩依据。
 本文旨在法规之一般性分析研究或信息分享,不构成对具体法律的分析研究和判断的任何成果,亦不作为对读者提供的任何建议或提供建议的任何基础。作者在此明确声明不对任何依据本文采取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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